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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運務段辦事細則 第6條

經指派擔任總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制,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二、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三、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 四、收支審核、預算動支及請款報銷清單編製事項。 五、消防業務及各項設備之維護、訓練事宜。 六、辦理所屬文康小組活動之規劃及經費之執行事宜。 七、車站清潔外包招標事宜。 八、辦公廳舍、車站場所修繕、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 九、財物、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 十、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及出納帳冊報表處理事項。 十一、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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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運務段(以下簡稱本段)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本段掌理客貨營運、行車運轉、總務、勞工安全衛生、人事、政風、車班組及車站業務。第4條經指派擔任客貨營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客貨營運業務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事宜。二…第5條經指派擔任行車運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行車運轉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事宜。二、督…第7條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二、年度勞工安全…第8條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第9條經指派擔任政風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第10條經指派擔任車班組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隨乘列車擔任行車、查票,並指揮監督隨車…第11條經指派擔任車站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行車運轉事項。二、辦理乘車票類發售事項。…第12條段長綜理段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段長襄助之。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令,處理業務。第13條本段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運務處核定實施。第14條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第15條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核定…第16條本段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第17條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第18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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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