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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運務段辦事細則 第3條

本段掌理客貨營運、行車運轉、總務、勞安、人事、政風、車班組及車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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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