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站設置標準 › 第4條

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站設置標準 第4條

管理站掌理國家級風景區左列事項: 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三、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四、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修事項。 五、觀光資源之保育及特有生態、地質、景觀與水域資源之維護事項。 六、急難救助事項。 七、其他經管理處指定之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站設置標準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