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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5條

運輸技術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運輸工程規劃及設計技術之研究。 二、運輸工程材料及維護管理技術之研究。 三、陸路運輸防災及預警技術之研究。 四、港灣防災及航安技術之研究。 五、運輸環境調查、監測、試驗及保護分析之研究。 六、運輸環境資料庫系統及數值模擬技術之研究。 七、運輸環境資訊系統之開發、建置及整合。 八、協助部屬機關有關運輸技術之研究。 九、其他有關運輸技術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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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