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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4條

本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運輸計畫及陸運組。 二、運輸工程及海空運組。 三、運輸安全組。 四、運輸經營及管理組。 五、運輸科技及資訊組。 六、運輸能源及環境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分三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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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