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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6條

運輸工程及海空運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鐵道、港埠、機場等相關運輸設施管理之研究及發展。 二、國土、區域發展有關海空運系統之審議、研究及建議。 三、特定運輸工程建設計畫之推動及建議。 四、海空運政策及港埠、機場規劃之研究。 五、海空運系統發展、產業發展及航政、港務議題之研究。 六、運輸設施管理新科技應用之研究。 七、其他有關運輸工程及海空運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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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