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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主任秘書襄助所長處理所務,其權責如下: 一、施政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撰事項。 二、各組室業務執行之協調及管考事項。 三、公文核閱及文稿核判事項。 四、所長授權處理事項。 五、其他所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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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