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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醫院辦事細則 第6條

本院院長綜理院務,負責人事、財務及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長襄理院務, 負責一切醫療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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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