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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國際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8條

營運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南部長短期工作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南部國際通信設備之引進、開發、設計及工程預、決算之擬編事項。 三、南部國際通信器材規範、程式之研擬事項。 四、南部國際通信設備之施工、維護、驗收、檢驗之督導、考核事項。 五、南部國際通信設備年度用料預算之擬編事項。 六、南部機、線工程發包作業管理、督導、考核及執行等事項。 七、南部通信設備財產增、減登記、保管事項。 八、南部機線工作人員之管理、考核及專業訓練之會辦事項。 九、南部工程車輛之管理及有關事項。 十、南部國際電信營業、通信及業務工作人員管理、考核及專業訓練之會 辦事項。 十一、南部國際電報交換業務新裝、異動申請之處理,各項用戶紀錄資料 之登記、保管、更新及申告、違章案件之處理及用戶值機人員訓練 之實施事項。 十二、南部營業窗口國際電報、國際電話、租用電路等各項業務之處理及 營業處之管理、監督事項。 十三、南部營業收入之進帳、催費、停、復通信、查詢處理、欠費追收、 呆帳及營業量、營業收入之統計、分析、陳報事項。 十四、南部與北部相關國際電信工務及業務之協調與會辦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南部營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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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