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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8條

輔導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學員報到、接待及食宿場所之分配事項。 二、學員生活起居作息秩序之輔導事項。 三、學員傷病醫療之照顧事項。 四、學員課外活動計畫之研擬及推行事項。 五、學員體能訓練之協辦事項。 六、學員自治作業之輔導及建議改進事項。 七、學員精神教育計畫之研擬及推行事項。 八、學員性向測驗之統計分析事項。 九、學員個別輔導及人際關係之改進事項。 十、學員意見、建議之處理事項。 十一、學員操行之考評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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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