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9條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9條

本處得視工程業務需要,報經交通部核准,成立若干施工區及工程隊,各 區主任、隊長均兼任,其所需工作人員由本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