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10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另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辦理 。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