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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濬港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疏濬工程計畫擬訂事項。 二、疏濬工程設計、施工管理及驗收事項。 三、疏濬船機維護工程之辦理及預算書編製事項。 四、碼頭水下結構檢查及港埠工程水下勘查事項。 五、局內單位水下作業之辦理及局外單位一般水下作業之代辦事項。 六、港區沉船及海底物打撈清除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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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