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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6條

第 二 章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並定期確認有否變動。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9條人力仲介業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個人資料,應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前,確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第11條人力仲介業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的其他條文

第4條人力仲介業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負責,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第5條人力仲介業訂定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之遵守。二…第7條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依據分析之結果,…第8條人力仲介業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建立下列機制:一、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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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