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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4條

第 二 章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人力仲介業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負責,並配置相當資源。 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 一、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將其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依據、特定目的及其他相關保護事項公告,使其所屬人員瞭解。 二、規劃、訂定、修正及執行本計畫。 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瞭解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管理措施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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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人力仲介業訂定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之遵守。二…第6條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第7條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依據分析之結果,…第8條人力仲介業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建立下列機制:一、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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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