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第5條

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5條

第 二 章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人力供應業者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之遵守。 二、於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合理安全方法。 三、保護所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檔案之合理安全水準技術。 四、供當事人行使個人資料之相關權利、提出相關申訴及諮詢之聯絡窗口。 五、處理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之緊急應變程序。 六、委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者,監督受託者之機制。 七、確保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持運作本計畫之機制。
AI 白話解釋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的其他條文

第4條人力供應業者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負責,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第6條人力供應業者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第7條人力供應業者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分析結果…第8條人力供應業者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建立下列機制:一、…第9條人力供應業者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瞭解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
← 第4條看 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