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仲裁法 › 第43條

仲裁法 第43條

仲裁判斷經法院判決撤銷確定者,除另有仲裁合意外,當事人得就該爭議事項提起訴訟。
AI 白話解釋
← 第42條看 仲裁法 全文第4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