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使用牌照稅法 › 第1條

使用牌照稅法 第1條

各直轄市及縣(市)徵收使用牌照稅,悉依本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看 使用牌照稅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