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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補助辦理事項如下: 一、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建置。 二、中小型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設備之改善。 三、職業安全衛生調查、研究、諮詢服務及職業安全衛生技術之輔導。 四、事業單位工作環境之改善。 五、機械、設備與器具安全防護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 六、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七、作業環境監測及實驗室認證。 八、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服務。 九、職業安全衛生推廣或勞工健康促進活動。 十、國際性職業安全衛生會議或活動。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得予補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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