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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農業企業機構研發輔導辦法 第6條

申請書或檢附之文件記載不實者,主管機關不予補助;已補助者,主管機 關應解除契約並追回其應返還之補助款。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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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