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安處分執行法 › 第72條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72條

以保護管束代禁戒處分者,對於受保護管束人,應促其禁戒及治療,並隨時察看之;必要時,得報請警察機關協助。
AI 白話解釋
← 第71條看 保安處分執行法 全文第7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