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保險審議會組織規程 › 第1條

保險審議會組織規程 第1條

財政部為健全保險業之發展及有關保險事項之諮詢特設立保險審議會。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保險審議會設立委員十五人,由財政部長聘任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連任。保險審議會設主任委…第3條保險審議會審議事項如左:一、有關保險制度改進建議事項。二、有關保險行政之改進建議事項。三、有…第4條保險審議會辦事細則由審議會訂定呈報財政部備案。第5條保險審議會之事務費用應作成預算,經財政部核定後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申請補助。第6條本規程由財政部核定施行,並呈行政院備案。
看 保險審議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