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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124條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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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