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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50條

保險契約分不定值保險契約,及定值保險契約。 不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之價值,須至危險發生後估計而訂之保險契約。 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一定價值之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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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