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險法 › 第69條

保險法 第69條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或其履行為不可能,或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AI 白話解釋
← 第68條看 保險法 全文第7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