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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 第62條
第 七 章 信託關係之消滅
信託關係,因信託行為所定事由發生,或因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而消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信託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0條
公益信託關係依第六十二條規定消滅者,受託人應於一個月內,將消滅之事由及年月日,向目的事業主管…
「信託關係之消滅」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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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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