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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第5條

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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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