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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所得額減除辦法 第3條

個人以現金投資於本部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成為其投資人,對同一公司、事業或專案當年度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投資期間達二年者,得以其投資金額百分之五十,自投資期間達二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個人於同一年度適用前項及其他法令所定投資金額自所得額減除優惠時,其當年度合計得減除總額以不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為限。 投資人以現金投資資金適用第一項投資金額自所得額減除規定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投資人未以同一投資資金適用本法或其他法律有關所得稅優惠規定。 二、申請人未以同一投資資金適用本法或其他法律有關所得稅優惠規定。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個人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所得額減除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申請人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二年六月一日以前,依下列規定期限,向本部申請核定為第三條第一項之國…第8條投資人依第三條規定申請投資金額自所得額減除,應於辦理投資期間達二年之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指符合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二…第4條適用前條第一項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指於本辦法施行後創立或增資擴充,且自創…第5條申請人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二年六月一日以前,依下列規定期限,向本部申請核定為第三條第一項之國…第6條申請人依本部核定之投資計畫所募集之資金,應以於該計畫期間支應該計畫為限。申請人執行核定之投資…第7條取得本部投資計畫核定函之申請人應於其投資人投資期間達二年之次年一月底前,檢具下列資料,向申請…第8條投資人依第三條規定申請投資金額自所得額減除,應於辦理投資期間達二年之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9條申請人應於投資計畫核定日之次日起算三年內完成投資計畫。未能依限完成或投資計畫支出項目變更者,…第10條申請人應於投資計畫完成日之次日起算六個月內,檢具下列資料,向本部申請核發投資計畫完成證明(以…第11條本部得隨時查核核定之投資計畫執行進度,如發現申請時或執行投資計畫期間,有申請人資格或投資計畫…第12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依第七條規定取得之投資額減除證明書失其效力,其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日…第13條申請人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核核定之投資計畫資金支應情形,如發現申請時或執行投資計畫期間,有申…第14條本部為辦理第五條及第十條申請案件之審查,得遴聘相關專業人士為審核委員,組成審核小組為之。審核…第15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日施行至一百二十二年六月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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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