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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3條

本處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二科辦事。 二、法制事務組,分三科辦事。 三、查核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四、隱私科技組,分三科辦事。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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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