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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7條

隱私科技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法規修正或廢止之評估及建議。 二、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項監督管理之規劃。 三、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科技與應用模式之研析、評估、發展、交流及推廣。 四、新興科技或應用發展涉及個人資料保護之研析、評估及因應規劃。 五、本處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保有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規劃。 六、本處資訊應用服務與資訊安全策略之規劃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隱私科技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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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主任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處務。第3條本處設下列組、室:一、綜合企劃組,分二科辦事。二、法制事務組,分三科辦事。三、查核規劃組,分…第4條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設策略、政策與資源之整體規劃、協調及推動。二…第5條法制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規之研擬及推動。二、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訂…第6條查核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對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監管機制之規劃。二、銜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8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研考、出納、營繕、採購、財產管理等事…第9條人事室掌理本處人事管理事項。第10條主計室掌理本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11條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2條本細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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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