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 第36條

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36條

申請本辦法各項費用補助,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駁回: 一、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二、申請文件不完備,未於限期內補正或補正不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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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