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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法 第21條

第 三 章 路外停車場
建築物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其標準符合停車使用者,以兼作停車空間使用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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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