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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5條

第 二 章 品質管理
製造業者執行品質管理系統,應採行下列措施,並製作紀錄妥善保存: 一、規劃品質管理系統之執行順序。 二、決定品質管理系統之流程及執行方法。 三、取得品質管理系統所需必要資源及資訊。 四、執行品質管理系統及定期分析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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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