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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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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6條
第 三 章 組織及人員
製造業者應建立並圖示其組織架構,並訂定各部門之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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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及人員」的其他條文
第7條
製造業者之組織設計及職責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各部門置主管一人,並訂定各該主管之權責。二…
第8條
前條人員之條件及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部門主管:(一)具備適當之學識、經驗,並接受食品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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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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