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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組織法 第2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僑民教育與經濟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 二、僑團、僑社、僑生與海外華裔青年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 三、僑民權益之維護及身分證明之核發。 四、僑務資訊之蒐集及僑情之報導。 五、其他有關僑務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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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