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 › 第6條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補助之優生保健措施費用,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減免或補助費用之優生保健措施如下:一、遺傳性疾病檢查:(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新生兒…第3條接受前條優生保健措施者,應減免其費用。前項減免之費用,辦理優生保健措施機構得申請主管機關補助…第4條第二條優生保健措施應予減免費用之項目、對象、金額、辦理機構及受理申請機關,規定如附表一。前項…第5條辦理優生保健措施機構申請減免費用之補助,應備具申請書、個案紀錄,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第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 第5條看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