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 第1條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