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第118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18條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第一百十六條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九十條自公布三年後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17條看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