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3條

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正副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置秘書一人,襄 理會務,置編審三人,分辦會務。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