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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3條

本會審議區域計畫時得推定委員或調派業務有關人員就區域計畫有關事項 實地調查或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審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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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