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第10條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本處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第3條秘書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四、會議之籌備…第4條本處設下列科、室、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保育研究科。四、解說教育科。五、行…第5條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規劃、執行、檢討及變更。二、本處轄管各國家…第6條環境維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第7條保育研究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自然生態之保育研究及調查監測計畫之執行。二、本區域內自然…第8條解說教育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解說系統之規劃、研究及推廣。二、解說資訊、生態資源與環境…第9條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文書、總務、公關及廳舍業務。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第11條本處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12條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第13條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4條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行。
← 第9條看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