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第3條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3條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五、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一、企劃經理科。二、環境維護科。三、保育研究科。四、解說教育科。五、行…
第5條
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規劃、執行、檢討及變更。二、本處轄管各國家…
第6條
環境維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
第7條
保育研究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自然生態之保育研究及調查監測計畫之執行。二、本區域內自然…
第8條
解說教育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區域內解說系統之規劃、研究及推廣。二、解說資訊、生態資源與環境…
第9條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文書、總務、公關及廳舍業務。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第10條
本處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第11條
本處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12條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
第13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14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行。
← 第2條
看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全文
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