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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處設綜合規劃組、災害防救組、教育訓練組及行政組,分掌前條所列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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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