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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1條

本處會計人員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處歲入、歲出、概算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處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關於本處各種會計報告之編製、陳報事項。 四、關於本處經費收支、審核憑證保管及送審事項。 五、關於本處現金、票據及財務查核事項。 六、關於本處工程營繕、財物購置、處理之監辦事項。 七、關於本處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議事項。 八、關於本處績效報告之編製、陳報事項。 九、關於本處會計人員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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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