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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事細則 第14條

維安特勤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執行國內反暴力、反破壞、反劫持及反劫機(船)等特殊任務。 二、執行反恐攻擊與重大刑案攻堅及圍捕等任務。 三、其他有關維安特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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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