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業務職掌如下:
一、警察電訊線路新架、整修、汰換工程計畫事項。
二、警察電訊交換機及附屬設備之新設、汰換事項。
三、警察電訊有線載波傳輸之規劃、新設事項。
四、受託機關、人民申請遷移警察電訊線路之代辦工程事項。
五、損害賠償警察電訊線路之代辦工程事項。
六、警察電訊管道工程計畫事項。
七、各縣、市警察局基層廳舍新 (整) 建,警察電訊設施配合工程計畫事
項。
八、警察電訊線路申租業務事項。
九、警察電訊有線電工程物料規格之擬 (修) 訂與管理事項。
十、警察電訊有線電設施維護作業之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警察電訊有線電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