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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
› 第1條
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 第1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內政資訊工作,加強為民服務,建立內政業務資訊系統,設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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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內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事項。二、關於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業務資訊…
第3條
本中心設六科,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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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本中心置專門委員、技正、科長、專員、技士、科員、辦事員、書記,其工作人員由本部現有總員額內調…
第6條
(刪除)
第7條
本中心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內政部定之。
第8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看 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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