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5條

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並置工作人員若干 人,均由本部部長就本部人員派兼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