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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
› 第6條
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 第6條
電子資料應使用可攜式文件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開放文件格式 ODF(Open Document Format)或其他本部指定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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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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