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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 第7條

電子資料傳輸流程如下: 一、於本部指定之網站註冊申請帳號登入,或以工商憑證、組織憑證申請登入。 二、以網際網路將電子資料傳送至本部指定之網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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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